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平台
广东四端律师事务所
企业简介 广东四端律师事务所(下称我所)是2016年5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律所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事项变更均依法依规办理。 我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71号东方文德广场A栋16楼,办公面积440多平方米,地处千年羊城最核心的商业旺地,与商业街北京路毗邻,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总部同域,并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越秀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公安、广州市司法局等多个行政部门及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等行政中心毗邻,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事务所装备了优质高效的计算机办公系统和通讯系统,从硬件上保证了事务所可及时向客户提供高效高质的法律服务。 我所管理制度完善,深刻落实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等意见细则。(一)为健全档案管理与存放,我所已设立单独存放档案的档案储存室,由律师事务所对统一接受委托的所有业务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做好案件信息登记,确保档案材料完整,与本所接受委托的案件编号实现对应和统一。(二)为了加强收案登记管理,已落实统一收结案、印章和专用文书等管理措施。明确印章、所函等使用范围及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委派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律师办理委托事项。(三)本所7名合伙人未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均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我所现有23名执业律师,大部分是以执业五年以上充满蓬勃朝气和睿智进取精神的中青年律师组成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大多数律师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我所拥有优越的律师人力资源结构,大多毕业于国内著名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硕士,部分律师还兼有中文、企业管理等专业学位,能够熟练应用外语工作。部分律师还具有在国有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大学等单位的工作经历。并且十分重视提升律师的多种理论素养,完善专业机构,探索理论与实务的有效结合途径,在整合各方面的知识和经验资源的基础上,建立起法律服务知识中心体系。通过制度化开放式的律师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执业水准,使每一位专业律师为每一个客户提供规范化的服务。 我所业务涉及各个法律领域,事务所内部实行科学的专业化分工,能最大限度地利用相关的各方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显效而有力的法律服务。实行充分的团队协作和资源共享机制,发挥整体合力,实现与众多成员单位之间的司法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和案件协作,节约了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效果,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大、合作、高效的组织还能随时随地为客户提供所需的跨区域服务。
|
我所主要执业领域:公司股份制改组、企业产权并购及产权重组、公司事务;金融保险与证券、不良资产处置、金融衍生产品、清算和破产;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土地使用权获得以及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劳动法研究与社会保障;刑事辩护及常年法律顾问等业务领域。 我所也是一家具有“国际品质”的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我所经办了多起涉外案件,为多个涉外主体提供了法律服务,处理的涉外商事案件包括股权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纠纷等。 为了针对不同委托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我所设金融法事业部、公司法事业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事业部、知识产权法事业部、保险法事业部、劳动法事业部、刑法事业部。 我所涉及参与、代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多件并已向管理部门报告备案、监督和指导律师代理重大和群体性案件、集体讨论辩护(代理)意见等至各相关部门。对于类似上述案件,我所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进行报告备案,积极履行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责。 此外,我所在强化执业能力上建立专题讨论、律师沙龙等多种业务学习培训形式,并鼓励和支持律师参加外部各层次的专业学习研讨活动,不断提升律师的专业水平。在纪律要求上重视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成立“业务管委会”、专门设立纪律专员,严格规范律师律师职业道德。在管理上强调团队合作,注重发展外部顾问、客户以及其他专业机构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稳定的业务支持网络和合作伙伴以及高素质的律师团队能够确保满足客户差异化的专业法律服务需求。在规范业务管理上我所做到“一案一登记”、统一律师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律师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